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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明
明代书法艺术在宋元书法的基础上又有变化和发展,楷、行、草、篆、隶各种书体都有。
明初的三宋(宋克、宋广、宋?)和二沈(沈度、沈粲)代表了明初的一部分书法的风格。如宋克是以章草和晋唐小楷为基础形成自己风格的。又如明初永乐时的中书舍人沈度,用平正圆润的楷书为皇帝书写公文诏书,当时被称为“台阁体”他的这种写法,代表了明初台阁体的风格面貌。
明代早期,还有一种被称为“狂草”的书法,它是一种不按传统的草书法,而由个人随便挥写出来的草书,许多字不易辨认,如果你比较熟悉他所写的文章或诗词,还可以大略的念得下来,张骏、张弼等人的草书就属于这一类型。直到明代中后期,还仍然有许多人书写这种书体,说明了明代有书写狂划的习惯。宋元时期虽然有很多写草书的人,但却很少有人写狂草,所以说,这种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