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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世书画作品作为文物的一大门类,一向是鉴定界所公认的高难领域。鉴于书画作品存在着诸如创作材质基本稳定、作品风格庞杂多元、遗存数量繁芜等特殊性,又兼书画鉴定囿于书画研究在实物和文献资料两方面的规约,中国自古及今的书画鉴定思路便依据这两个基点展开:一是“目鉴”书画本身;二是“考订”相关文献。
“目鉴”与“考订”,原由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当今古书画鉴定巨擘徐邦达先生最先提出。徐先生认为:“鉴别古书画主要在于对实物的‘目鉴’,即凭视觉观察并识别某一类作品的艺术表现特征”。显然,“目鉴”的内容主要是书画作品的“艺术表现特征”,其着眼点是书画作品本身。它包括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笔法和墨法、材质的品相和整体的艺术特征等四个方面。当然,“目鉴”的前提条件也有局限,即“一人或一时代的作品见得较多,有实物可比,才能达到目的,否则是无能为力的”。
所谓的“考订”,“大半是要翻检文献”的,“考订次于目鉴”,“目鉴与考订是相辅相成的”。在实际操作中,这里的“文献”括囊如下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