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鉴定中的“著录”
发布时间 2014-03-24 浏览 51422 次
(1811~1889年)的《过云楼书画记》、陆心源(1834~1894年)的《穰梨馆过眼录》、庞元济(1864~1949年)的《虚斋名画录》、吴湖帆(1894~1968年)的《梅景书屋书画目录》、张伯驹(1898~1982年)的《丛碧书画录》、张珩(1915~1963年)的《韫辉斋藏唐宋以来名画集》(郑振铎撰)等。

  二是记述著者曾经过眼的书画作品。如唐人裴孝源的《贞观公私画史》,北宋米芾的《宝章待访录》,元人周密(1232~1308年)的《云烟过眼录》、汤厘(约13世纪末到14世纪初)的《画鉴)),明人朱存理(1444~1513年)的《珊瑚木难》、都穆(1459~1525年)的《寓意编》、文嘉(1501~1583年)的《钤山堂书画记》、詹景凤(明代万历年间)的《东图玄览》、张丑的《清河书画舫》,明末清初顾复的《平生壮观》、吴升的《大观录》、吴其贞的《书画记》、缪日藻(1682~1761年)的四卷本《寓意编》、吴荣光(1773~1843年)的《辛丑消夏记》,以及张珩的《木雁斋书画鉴赏笔记》等。

  这些著录书目的体例几无出《贞观公私画史》者,但对鉴定而言,收藏家的著录书目相对价值较大

1  2  3  4  5  6  7  8  9  1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