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王祯农书》中的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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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是《农桑通诀集之二耕垦篇第四》:
《农书》云:早田获刈才毕,随即耕治,晒暴,加粪壅培而种豆麦蔬如,因以熟土壤而肥沃之,以省来岁功役,其所收又足以助岁计。晚田宜待春乃耕,为其稿秸坚韧,必待朽腐,易为牛力也。
《农书》云:古者分田之制,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其地有肥硗,故不易、一易、再易之别。不易之地、家百亩,谓可以岁耕之也;一易之地、家二百亩,谓间岁耕其半也;再易之地、家三百亩,谓岁耕百亩,三岁而一周也。先王之制如此,非独以为土敝则草木不长,气衰则生物不遂也,抑欲其财力有余,深耕易耨,而岁可常稔。今之农夫既不如古,往往租人之田而耕之,苟能量其财力之相称,而无卤莽灭裂之患,则丰穰可以力致,而仰事俯育之乐可必矣。
按:这两段引文与现存《陈旉农书》中的“财力之宜篇”和“耕耨之宜篇”相同,所以学者对其出处并没有提出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