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发展茶产业出招
发布时间 2014-05-28 浏览 50081 次
新增耕地标准的国土部门应予以验收,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按有关规定比例分成,新增耕地指标原则上优先用于州内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所收的耕地开垦费继续用于土地开发建设茶叶基地,滚动发展。适宜种茶的土地开发项目不种植茶叶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立项和验收。

  建立健全茶产业投融资体系。设立茶业投资公司,整合州内规模茶叶企业资产,逐步扩大资本金,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和信用平台,解决企业发展资金担保及土地开发项目融资等问题。构建贴息机制,推动金融部门信贷规模向茶产业倾斜,扶贫龙头企业可向扶贫部门申请贷款贴息。引导企业向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申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贷款贴息及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整合项目。根据茶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州级每年整合发改、工信、财政、国土、交通、农业、水利、商粮、林业、扶贫等项目资金1亿元以上用于茶产业发展,各县(市)整合项目投资规模要与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今年以来,该州已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8亿元用于发展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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