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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顾学文 艺术品收藏、投资,最要紧的是一个“真”字:作品要真迹、价格要真实、买卖要真诚。但在当下火热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中,“拍假”、“假拍”盛行,“真”变得稀缺而难求。在“春拍”扎堆的6月,记者专访上海驰翰拍卖公司董事长曹峥嵘、艺术总监曹峥军,请他们为藏友揭一揭那些拍场潜规则的盖子。杂志封底“吴冠中作品”,竟是嫁接的解放周末:曾有权威媒体曝出拍卖行业潜规则:一场拍卖会,六成拍品为假——有拍卖公司知假拍假,也有拍卖公司参与制假,与制假者五五分成。曹峥嵘:大公司的“大拍”,假东西少些;一些小公司和部分大公司的“小拍”,假东西只怕还不止六成。我国《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些无良拍卖公司就钻漏子,“拍假”,拍卖公司不仅没有法律风险,反而能获利。但怎么看待利益?一次两次得逞了,时间长了就不行了。只有拍品真,才能走得远。这是根本利益。解放周末:主观上不拍假靠的是心,但也可能有看走眼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