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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出土文献的利用
以出土文献考订正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北宋欧阳修《集古录》,清代学者也有突出成绩。近代以来,由于各时期出土文献数量丰富,以之考订史书、与史籍互证,已经成为二十世纪以来汉学研究最常见的方法之一,成果也极其丰富。中华本整理时,已经用过一些,比如北朝三史的校订,就比较充分地用过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的资料。但就现在的修订来说,我以为除了敦煌吐鲁番所出正史古写本(如《三国志》有四种晋写本,分别为《魏志臧洪传》和《吴志虞翻陆绩张温传》、《步骘传》和《吴主传》,敦煌遗书中有多种《史记》、《汉书》残本)外,其他出土文献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同时又要严格限制,尽可能不要据以改动史书。除了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仅能用作文本校订时的辅证,不得用作据改史文的主要证据。我做《旧五代史新辑会证》时,改王庭胤为王廷胤,改刘皡为刘暤,改吴延祚为吴廷祚,都是在参酌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