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唐代来说,《旧唐书》是根据唐代的国史、实录改写而成,这些国史、实录虽然原书留存的只有韩愈《顺宗实录》五卷,但其原文被《通典》、《唐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等书大量引用,宋编《新唐书》、《资治通鉴》又曾从不同角度利用过这些文献。如果能够利用这些文献,以两《唐书》为基本框架,以求部分恢复唐国史或实录的面貌,并将两《唐书》在记载具体史事和人物时,与这些同源文献的差异和变化反映出来,并将唐人文集、笔记、碑志、敦煌遗书等文献中,确实可以补充和纠正史实的部分表达出来,对于唐代文史研究来说,肯定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工作。此外,《清史稿》采取以关外二次本为底本,同时将关外一次本和关内本的不同篇目和内容均予附注,是古籍整理一本而兼具数本的善例。就此而言,如果有人将《后汉纪》、《东观汉纪》和已经亡佚的八家《后汉书》残文用来附注范书,以十八家《晋书》佚文来附注《晋书》,以追溯今本的来源和记载的分歧,也还有一定意义。当然,这些都不是现在的修订必须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人愿意做类似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