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作过核实,有较详细的记录稿。校勘记的最初文本,也比最后的写定本要详细得多。但由于当时形势所迫,严格要求校勘记不要太烦,尽可能地删繁就简,因而形成现在的面貌。《出版说明》称参校了五种文本,并称:“点校中文字不主一本,择善而从。凡是根据以上几种版本改正文字的,一律不出校记。”各本面貌如何,作了哪些改动,这就不免引起非议。清代以来底本式校勘凡遇同一字而字形稍有差异者,一律出校,当然过于繁琐,不足取则。但过于简单,浪费了校勘的成果,也不利于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修订本在文本校勘上应该严格要求,参校的版本应该留下完整的校勘记录,对于最后出版的校勘记,取舍也应有具体细致的规定。
九、关于标点
二十四史的新式标点具有典范意义,体例也具体精密。我只想补充一点。史传在连续叙事时,前句的时间记录不一定包括下句的纪事。标点本多注意从语意上断句,连续叙事时中间多用逗号。我以为凡是语意可以停顿,前后所叙为两事时,应该尽量多用句号以作区隔。
十、建议同时修订《资治通鉴》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