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可憎。“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都能成为美。恰好相反,后世那些张牙舞爪的各类人、神造型或动物形象,尽管如何夸耀威吓恐惧,却徒然只显其空虚可笑而已。”(李泽厚《美的历程》)。这里的界限是,只有那种无论如何端详都能体现到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神圣和庄严,那种渗透在古玉每一根线条,每一个元素中的威猛和肃穆,才能与古人形象思维中真正的狞厉之美挂得上钩。那种只有狰狞的脸面但严重缺乏内在的神采和震撼人心的威慑力的所谓图腾玉件(图2),同是一副恐怖面目,但任由你如何审视都只是一种点与线的堆砌,而全无庄重之感,充其量是一种玩偶般的摆设。美,一定是有内涵的。而摆设,只需一个没有生气的形状或轮廓。
朴拙之美 原始的美又总是带有一种朴拙之气。就如孩提时的一频一笑、一举一动一样,这种稚拙的行为虽然看去不够成熟,却呈现着一种愉悦人心的可爱。这种审美理念的由来也许是古人无为而为之的经验积累。不事雕饰而尽显质朴自然之美,既是一种追求形、质之美的艺术创造,更需要有大巧若拙的智慧。《礼记》有这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