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红木的识别
下一主题:黄柏
明显。
3.5 新花梨(现称为花梨)与紫檀同属。如以量多常见的大果紫檀(P.macrocarpus)作为花梨的代表,则比其轻的可称轻花梨,包括印度紫檀(P.indicus)和安哥拉紫檀;比其重的可称为重花梨,包括鸟足紫檀(P.pedatus)和越柬紫檀(P.camboianus);非洲产色泽红艳的索氏紫檀(P.soyauxii),是花梨类中最紫红的,可称为红花梨。并非所有紫檀属的木材,其木名为均可称花梨或紫檀。拉丁美洲有几种心材不明显或很小的,如罗氏紫檀(P.rohrii)和药用紫檀(P.officinails),质轻、色浅、不耐久,只能用为一般木器、普通家具、包装箱、合板和造纸等,是没资格称为花梨的;当地名为BEBE,可音译“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