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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清家具研究的著作及论文中涉及到“紫檀”的产地,来源或现在究竟有没有“紫檀”时,几种主要的观点为:
1、极其稀少,濒临灭绝;
2、清中期至清末已很少,到民国早期紫檀作为一种植物已绝迹;
3、宫廷库存紫檀至清中期很少,慈禧用掉一大部分,少量至袁世凯时期悉数耗尽,再也见不到紫檀了;
4、绝迹尽100年,90年代中期才干辛万苦从印度洋岛屿中找到而运回中国。
以上几种观点与“紫檀绝迹论”是极为接近或等同的。造成以上看法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对中国近代史,特别是近代经济史或对外贸易史知识未尽深入了解。
第二,观点片面,人云亦云。如第三种观点,如果是从宫廷库存的减少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一些学者及商人经常据此而得出“紫檀早已绝迹”的结论,学者无非是想论述紫檀因稀少而珍贵,紫檀家具也因此而弥足珍贵。商人则不然,用“紫檀早已绝迹”来危言耸听,高价出售家具而已。
第三,纯属对植物学、木材学知识的缺乏而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