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晚。“卓”字有两种意思:第一,高而直;第二,不平凡。从这两个意思来讲.都是对桌的外形描写和功能的赞美。可以大致认为中国的桌形成不会晚于唐代。而宋、元的桌逐渐摆脱了低矮的“几””案”的形式。形成了独自的发展轨迹,有供桌、画桌、书桌、琴桌、酒桌等。案也伴随着桌向高足发展,成为我们通常认为的桌案同用的概念,桌和案的区别按王世襄说:四腿足和桌面四角成为90%角,向里进深几公分不等,垂直向下为案。四腿足和桌面咸90%角,从四角直接向下为桌。除以上特征外,桌和案的功能特性,也决定了它们在漫长岁月的演变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案逐渐发展为长条形为多,便于在厅堂之中放在靠墙一侧。桌发展为长方形和四方形(八仙桌、四仙桌),相对于案,桌子宽而短,在厅堂之中和椅子搭配。
在视觉效果上,案的设计考虑前后的造型美感,大多数腿柱正面起线装饰,两边都用横枨或者装饰雕板相配。如果腿足带托泥,腿的侧面都不起线装饰。桌不一样,因考虑到在厅堂之中或者书房靠窗,便于用者四面走动,从每个角度,都能看到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