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食疗的原则
发布时间 2010-04-03 浏览 50342 次
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失之偏颇,则有害无益。

  熟谙性味归属,强调辨证施食
  癌症与其他疾病一样,病人都有阴阳偏胜、寒热虚实之不同。食物也有寒热温凉、辛甘苦酸咸四气五味之别。热证宜寒凉,寒证宜温热;五味入口,各有所归,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苦入心,酸入肝。辛味温散,如生姜、葱白;甘味和缓,如山药、芡实、饴糖;淡味渗利,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涩,如乌梅、山楂;咸味软坚,如海藻、昆布、牡蛎等。
  临床上,食疗必须符合辨证施治原则,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如辨证为毒热壅盛、邪火内炽之证,患者症见热象,就不能投以温热性的食物补品,如桂圆、荔枝、鹿肉、人参、羊肉、狗肉、大虾等,而应给予有清热解毒作用的蔬菜、食品,如蕺菜(鱼腥草)、马齿苋、荠菜、鸭肉、芦根、芦笋等。又如病人手术后,脾胃虚弱而食少、腹胀、便溏,则应以健脾和胃的食物加以调补,如山药、茯苓、莲子、鸡内金、麦芽等。再如放疗期间或以后,由于热毒伤阴,症见口干咽燥,舌苔光剥,脉细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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