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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家具的品种,与年代有着很大的关系。明代椅子常见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还有圈椅、玫瑰椅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发现。因此,在鉴定中可以判断,凡与这类出土椅凳风格类似的传世扶手椅品种,应断为明式制品。有些较早出现的家具品种,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如圆靠背交椅入清以后不再流行,从传世品来看,它们多用黄花梨制作,很少有红木或新黄花梨的制品。所以,传世的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而式样庄重、体态硕大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式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多为红木、新黄花梨制品,未见年代较早的。此外,如折叠椅、折叠香几等,都是清代雍正朝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家具部件的造型,也是断代的重要依据。许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从部件造型及造型的变化来判断。比如搭脑两端出头、扶手两端不出头的扶手椅,或搭脑两端不出头、扶手两端出头的扶手椅,多为明式家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样,其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