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迈向新的高度。这部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将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发展新格局。2015年12月,农业部批准发布《绿色食品代用茶》(NY/T2140—2015)。2015年至今,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发布三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DB852/002—2014)、(DBS13/002-2015 ) 、( DBS 34/2607—2016)和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金花
茶叶茶》(DB8 45/033—2016)。之前,我国相继出台了三项针对
茶叶品种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多项新修订和颁布的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不约而同聚焦代用茶产品,对代用茶生产经营领域以标准为手段强化食品安全建设形成有力支撑。同时,也是对我国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规为准则的
茶叶行业卫生标准总体框架进行的有效补充。2005年,我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