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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仪仗性武器 有戈、矛、戚、钺、大刀和镞等。以戈的数量最多;矛、钺都很少。
戈的形制不尽相同,但都不具备杀伤力。在少数戈上雕有或书写有纪事性文字。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大型玉戈,在内的一面后部雕“卢方口入戈五”6字。大意是说,卢方的某人入贡了5件玉戈;小屯M18:16的一件短内玉戈,在援的前端一面有朱红色文字,可能是战争获胜后所书,也可能专制此戈并书记事。此外,妇好墓还出土有一件玉援铜内戈,在铜内的花纹上,遍镶绿色石片,工艺精湛。此戈不宜实用,其功能与玉戈同。
大刀仅一件,妇好墓出土。刀身窄长,后部有一穿,背部雕出锯齿状薄棱,短柄。刀身两面雕以精细的龙纹,相当精美。
(三)工具 有斧、凿、锛、锯、刀、槌、纺轮、铲、镰等。从实物考察,少数铲和某些小刀有使用痕迹,纺轮和一部分小刻刀也有实用意义:至于斧、凿、锛及某些小刀,制作精致,大概都是:象征性工具。例如:妇好墓出土的一件玉斧,长方扁圆体,弧刃,长方形内,一穿。身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