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三礼玉论”(八)
发布时间 2020-05-15 浏览 51164 次
用玉残仍雕,加以璧散璧角院族。”这句话中提到的主要器皿几乎都是嵌玉食器,讲的是行灌礼时必须使用的器具。“灌”乃渚塑酒祭山神,这在前文已有详述。“荐”是以物品祭祀神灵的意思,相当于“敬”。玉豆是古代祭祀或宴会时用来盛放食物的一种器皿,常用以盛放肉酱一类的食物。豆的上部像一个浅口的盆子,中部是支撑的高脚,有把,留足底,大多数还有盖子。玉豆或全为玉制,或以木制。以木制的豆在其周围亦镶嵌有小玉饰。爵在这里是酒具。爵的起源是取用动物的角作主体,让大头朝上、尖头朝下,再绑上三条小木棍做腿,这是最早的爵。所谓“爵,亦角之演化也”。后来发展为刻本为爵,嵌之以玉,这便是饰玉之酒具,应是相当高贵的。戏是玉制酒杯亦或木制嵌玉酒杯。这段文字的意思是:祭祀山神地神浇灌但酒的器具,必用大圭作柄的玉被。敬供食品必用玉豆或竹雕的宪,盛放牺牲的案桌必用株族。从这段文字中,可以大略看出古代祭祀用具和饮食用器中嵌用玉器的风貌。

关于家具类的嵌玉制品,“三礼”中亦有琮迹可寻。《礼记"大宰之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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