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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冠冕之礼,公元1393年作大规模调整后确定。原则上玉带、玉佩两者的使用,只用于皇帝的冕服。官服限一品始可用玉。玉版分素面、透雕两种,造型分长方形、圆形(桃形)两种.基本上均不离“六圆七方“的组合模式,加上附件用玉可达二十件,即所谓”三台”、“六桃”、“七排方“、“双铊尾”、“两辅弼”、“两排扣”的组合,亦有十八件或二十四件玉饰组合的玉带。
明代“玉带”为尊贵品位的象征,与“龙袍”代表的象征意义等同,形成明代特有收藏玉带的风尚.这种风气之盛行,可从明代两位被抄家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