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武宗起开始禁缉私茶,文宗开成五年(840年)规定:“纳钱 决杖之法”:茶农私卖10斤至100斤,纳钱100文,决脊杖20下;至300 斤,决脊杖50下,钱如上数。三犯之后,“委本州收管,重动徭役” 。商人私贩,从10斤至300斤,决脊杖15下,“其茶并随身物没纳, 给纠告及捕捉……送本州收管,使别营生。再犯不同多少,准汝处分 ,三百斤以上即是恣行凶狡”。宣宗大中(847-859年)年间,盐铁 转运使裴休立“茶法十二条”,禁止各州层层设卡,并取缔私茶,保 障了合法茶商的利益,使“商旅既安,课利自厚”。但禁令残酷,贩 卖三次,每次满三百斤,论死。结帮长途贩运者,不论多少,一律处 死。茶农私贩100斤以上,杖脊。犯三次处以重役,毁弃茶园者,以 盐法论处,大大强化了茶法。因此“天下税茶倍增贞元矣”。突破年 收税80万贯,“盐茶之利溥于丁田”。
榷茶:这方面的内容见《榷茶制度》一文。
贡茶:贡茶起源于周武王,但那时只是萌芽状态,仅是部落向王 室敬献的礼品,尚未形成制度。唐代贡茶制度有两种,种是官焙制,已如前述,一种是定额上贡制,计有包括紫笋茶在 内的十六个州(郡).这是国家级贡茶,地方官吏也自行制定贡额, 中饱私囊,所以其数量当不在少。
贡茶是赤裸裸的掠夺,加重了茶农的负担。其特征是产品直接供 朝廷使用,不是商品化生产。它绕过商业流通渠道,缩小了商业经营 的范围,是抑商政策的重要支柱,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贡茶制 作精良,产品质量优异,这就推动了技术进步。同时对增进地区联谊 ,发展驿道交通,客观上也起了推动的作用。
马市茶:也起源于唐代。安禄山反唐时,回纥曾两次派兵助唐平 乱,为酬谢回纥军援,至德二年(757年).唐送回纥绢二万匹,回 纥则赠唐骏马二万匹,换回茶和丝,自销之外,运往中亚地区销售, 对回纥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从此,我国封建社会确立了对边疆 少数民族地区的茶马互市政策,宋、明时期也有所发展,,成为封建 国家一项边陲要政。
在唐代,农产品商业化进程并不显著,事实上直接连销国内外市 场主要只有丝绸、陶器和茶,所以茶的商业化进程十分典型,商品经 济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