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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忠君惠民的角度说,上述分析是正确的。
一、从制作小龙团贡茶实质看,也不是像苏轼所说的“买宠”,而是对茶叶生产的创新、发展。这是因为:贡茶早在周代就有了,而不是始于宋的“前丁后蔡”。周武王讨纣后,以其宗姬封于巴,就有贡茶的记录。到唐代,有关贡茶的记载更多。《旧唐书》载,时所供新茶,选于立春以后所造的。南唐时,“逸人王休居太的山下,日与僧道异人往还,每至冬时,即溪冰敲其精壶者建茗,共宾客饮之”。(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建茗即建茶,唐开元盛世时,建茶已作为贡品进入京师,成为馈赠佳品。这些都说明,贡茶是早已有的事。向朝廷贡奉乡土特产,是几千年封建社会亘有之事。事实上,自古王宫皇室里的衣食住行所用之物,有哪样不是来自朝贡、官派或用贡银、税钱置办的呢?到宋代,贡茶沿袭旧制,所不同的是,贡茶来源发生了变化。宋太宗赵炅曾诏建州,岁贡龙凤茶。此时福建所产茶叶,数量上虽不及全国总数的百分之一,但质量上却是数一数二的。产于建州、南剑州的茶质特佳,制造也精良,因此成为常例的贡品。蔡襄任福建路转运使时,建州、南剑州均隶属于福建路,因此蔡襄依照常例,督办贡茶,无可指责。不论从“忠君”角度上说,或是从“忠于吏职”责任上,都合乎当时忠君守道的“理”。“况乎公之为人为文,凡百森整,岂有供御品式不致精凿,以溷尚方,屈建荐芰必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