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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分含量太高,不能将样品磨碎到2.1所规定的细度,必须将样品预先干燥(烘温不超过100℃为宜)。待试样冷却后,再进行磨碎。
将磨碎样品转入预先干燥的容器(2.2)中,并立即密封。
3.2.2 紧压茶:在不同形状(砖、块、饼)的紧压茶表面,分别取不少于5处的采样点,用台钻或电钻钻洞取样、混匀,按3.2.1 的规定制备式样。
3.3 干物质测定
按GB 8304—87《茶 水分测定》3.3和3.4的规定测定。
4、结果计算
4.1 计算方法和公式
磨碎试样的干物质含量,以质量百分率表示,按下式计算:
100
干物质(%)=M1×━━━━━━
M0
式中:M0——试样的原始质量,g;
M1——干燥后的试样质量,g。
如果两次测定符合(4.2)重复性的要求,取二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4.2 重复性
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0.2g。
5、结果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使用的方法;
b.测定的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c.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或另加的操作;
d.试样的名称和产地;
e.试验日期,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