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正式出台凉茶店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2-12-12 浏览 28834 次
法中提到,凉茶店应当指导消费者正确饮用凉茶,凉茶店却不得夸大宣传凉茶的治疗功能。

  而且,为了保证饮食安全,凉茶应当当天制作当天销售,也就是,当天的产品保质期只限到当天营业结束,营业结束时仍未销售的产品只能销毁,而且,凉茶常温下保存不得超过12小时,24小时营业的当天产品按24小时计,茶渣应保存48小时后才能倒弃。

  除此之外,凉茶店还应到能提供合法凭证的单位购买凉茶原材料,索取原材料供应方的合法证照和购货凭证。

  市食药局说,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点评:“大病找医生,小病喝凉茶”,广东人的凉茶情结由来已久。我市出台管理办法,从制售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保质期限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刻牵动老百姓神经的当下,显得很及时、很有必要。而在保健饮料领域,存在盲目夸大凉茶功效的情况,有的地方一些商家打出“感冒茶”、“妇科茶”等宣传噱头,误导群众,这些违反有关法规、并且有可能适得其反让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做法,理应得到规范和处理。凉茶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如今凉茶也已经不局限于饮料,更包含了养生意义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其作为一种文化形象理应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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