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常规茶类conventionalteakind普通的
绿茶、
红茶、青茶(乌龙茶)、黄茶、
白茶、
黑茶(紧压茶、砖茶)和
花茶等。4要求4.1分级各类无公害
茶叶的分级应符合产品实际执行的常规茶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4.2基本要求4.2.1产品应具有各类无公害
茶叶的自然品质特征,品质应正常,无劣变、无异味。4.2.2产品应洁净,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4.2.3不着色,不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和香味物质。4.3感官品质各类无公害
茶叶的感官品质应符合本类本级实物标准样品质特征或产品实际执行的常规茶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的品质要求。4.4理化品质各类无公害
茶叶的理化品质应符合产品实际执行的常规茶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4.5卫生指标各类无公害
茶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一书)4.6净含量允差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位定量包装
茶叶的净含量负偏差见表2。(表2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一书)5试验方法5.1取样按GB/T8302规定执行。5.2卫生指标的检测5.2.1铅检测,按GB/T5009.12规定执行。5.2.2铜检测,按GB/T5009.13规定执行。5.2.3六六六、滴滴涕检测,按GB/T5009.19规定执行。5.2.4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检测,按GB/T17332规定执行。5.2.5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按GB14876规定执行。5.2.6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喹硫磷检验,按GB/T5009.20规定执行。5.3净含量检测用感量为1g的秤称取去除包装的产品,与产品标示值对照进行测定。5.4包装标签检验按GB7718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6.1产品均应以批(唛)为单位,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6.2交收(出厂)检验6.2.1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6.2.2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包装标签。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3.2型式检验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6.4判定规则6.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6.4.2凡劣变、有污染、有异气味或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4.3交收检验时,按6.2.2条规定的检验项目,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4.4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规定的各项检验中如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复检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标志、标签7.1标志无公害食品
茶叶的包装上应有无公害食品专用标志,具体标注方法和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7.2标签无公害食品
茶叶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8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