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效期为3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信阳市
茶叶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第四章 “信阳毛尖”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义务第十四条 “信阳毛尖”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1、 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该商标;2、 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3、优先参加信阳市
茶叶协会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会、信息交流活动等;4、对证明商标管理费使用进行监督;第十五条 “信阳毛尖”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义务:1、维护“信阳毛尖”特有品质、质量和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2、接受信阳市
茶叶协会对产品品质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3、“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建立使用标识台帐,确保信阳毛尖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信阳毛尖证明商标标识,未经信阳市
茶叶协会许可,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第五章 “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管理第十六条信阳市
茶叶协会是“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负责《信阳毛尖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实施,负责对使用该证明商标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第十七条信阳市
茶叶协会与信阳毛尖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定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第十八条信阳市
茶叶协会为保证“信阳毛尖”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接受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第六章 “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保护第十九条“信阳毛尖”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假冒侵权等行为发生,信阳市
茶叶协会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 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第二十条对未经信阳市
茶叶协会许可,擅自在
茶叶产品包装、宣传品上使用与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信阳市
茶叶协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如违反规则,信阳市
茶叶协会有权收回其《证明商标准用证》和已印制的证明商标标识,终止与使用者的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要时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处理,或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具体管理费标准,由信阳市
茶叶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第二十三条“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管理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印制证明商标标识、检验产品、受理该商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