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mg/kg降至0.1mg/kg,丙体六六六由0.2mg/kg降至0.05mg/kg。值得注意的是在德国寄来的材料中附有一份在2003年1月16日由德国
茶叶协会起草的《德国农药残留量政策》的文件中涉及今后的新农药MRL标准除了需求产茶国一方提供田间实验资料并经欧盟和德国一方允许以外,其余均用LOD作为MRL标准。这就意味着除了已颁布的15种农药的MRL值是按照毒理学评估原则制订较合理的标准外,其余的农药包括未包括在这146种农药内的其他农药,也都将按LOD作为MRL标准,这对我国向欧洲出口
茶叶将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3.日本标准 2003年日本的
茶叶中农药MRL标准是在2003年3月份颁布的,包括有121种农药。这些标准与前一年颁布的标准并没有什么差别。公平地说,日本的标准实际上并不严格。它所制订的标准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ADI值在风险性分析的基础上产生的。以菊酪类农药为例,在14种菊酯类农药的MRL标准中,有11种在10-25mg/kg,只有生物卡吱药能为0.1mg/kg,氰戊菊酯为1.0mg/kg,明显比欧盟标准宽些。在17种有机磷农药中,有10种MRL标准大于0.3mg/kg,另有7种在0.1-0.2mg/kg。可见日本的
茶叶中农药MRL标准是比较宽松的,一方面因为日本国内
茶叶中农残问题也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也符合联合国的CAC会议精神的。许多农药的标准甚至比我国的标准还要宽松。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目前正在酝酿一个新的《食品卫生法》,将于2003年底颁布实施。该法将规定,凡是在标准中没有包括的农药,如果在食品中检出,就作为不符合食品卫生法处理,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 来源:中国
茶叶流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