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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实施土地流转,通过大户建园走规模化发展之路。对个人流转土地50亩以上,企业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补助土地流转费20元,给予三年的土地流转费用补助,土地流转费用补助以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为据,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认定后报县政府兑现。再次结合退耕还林政策,加快茶叶基地建设进程,鼓励林农将适合种茶的其他退耕还林地进行结构调整,疏林地可改林为茶或林下套茶,无林地(含荒芜地、复垦地)可按标准建设茶园;凡适合种茶的残次林地可按林业部门的作业设计和管理要求进行间伐和改造,实现林中套茶,提高林地效益,退耕还林调整种茶的区域除享受原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外还享受茶叶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扶持茶叶企业,鼓励小企业技改升级,认真落实有关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小企业技改升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责任到具体的职能部门。该县要求县财政局及时调度资金,按时兑现龙头企业新建、技改的贴息和有关奖励;县国土局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涉茶企业的建厂用地;县建设局切实帮助企业规划设计,指导企业完善基本资料,办理相关证件,盘活企业资产;县乡企局帮助涉茶企业完善备案手续;县农办要帮助企业申报省市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创造更加优惠的条件,支持本辖区内的小企业技改升级,引进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入驻建厂。还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茶产业发展。该县规定凡新建茶园50亩以上的机关干部可专门从事茶产业发展,享受茶叶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该县专门出台了茶产业发展考核办法,建立保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发展茶产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