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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封山育林与靠山吃山的矛盾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反映,有些地区林业部门对封山育林无区别对待,把群众靠挖采山货、土产、药材的生产生活出路堵死了,致使市场上锄把,车杠、犁弯、粪桶等小杂木制品供应紧张,群众收入减少,反映强烈。我们意见,在维护森林法、严格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一些枝丫材,树桩、中药材等,应适当放宽限制,以照顾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六)关于商业,供销人员和网点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需要增加人员,增加网点。特别是少数民族职工少,对开展业务不利,需要认真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请劳动部门在招工指标上给一点照顾,并允许从农村招收一些少数民族职工,使少数民族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与当地少数民族所占总人口比例相适应;另一方面,组织少数民族发展集体所有制商业,或采取代购代销形式,增加商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