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广泛吸收国内外资金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有机食品的生产、开发和市场营销的发展。国家将在政策上积极支持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建立了食品、农产品认证补贴机制,扶持具备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对获得有机认证的生产和加工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有关农业专项资金也将适当向有机食品产业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工作,把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有机食品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发展有机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有机食品发展初期,要以政府引导为主,进—步加大对发展有机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高度重视有机食品营销市场的建立,形成长期、稳定的有机食品销售渠道。在财政补贴、土地利川、税收征管、宣传教育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政策倾斜,设立有机食品专项资金,支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防治、咨询培训、认证申报等工作,为发展有机食品产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有机产品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推进有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国内外合作。各地也应设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负责推动本地发展有机食品产业的各项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