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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林特产。引进、选育、培养推广优良品种,努力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优特产品;做好技术人员特别是农民技术员的培训,建立试验、示范、推广体系。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发展农林特产的投入。资金筹集必须依靠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来解决。以地县解决和群众自筹为主。县乡财政要将农业特产税收入的15%、超收的25%用于发展农林特产。省上将选择那些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具有发展优势,开发利用价值高,市场前景好,农民和财政增收快的地县给予重点支持。拟分期分批进行开发,每批选择一些县,一般3年为一个周期。对所选扶持县要确保农业特产税收入从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0%以上,五年后要达到500万元以上。
(六)切实加强农业特产税的征管工作,要在乡一级建立有激励机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广泛开展农业特产税税法的宣传工作,调动县乡征收积极性,加强征管力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