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在煤、油、气等资源性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全面征收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逐步建立能够充分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逐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适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和污水处理价格。加大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电价力度,扩大实行范围,对国家明确淘汰、限制的高耗能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运用差别性价格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使用效率。
(28)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跟踪研究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等财税政策,做好落实的准备工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社会投融资体制,促进金融机构对节约型社会建设重点项目的贷款支持。
(29)推进节约资源科学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我省的科技优势,省财政在预算内每年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省发改委每年提出和安排一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省科技厅要跟踪和吸纳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每年都要在资源节约的关键领域、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发具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和替代技术、开展雨洪收集、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等科技攻关。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在生产、生活和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资源节约标准。
八、加强对节约型社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30)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作好资源节约工作。省政府成立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全省建立节约型社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政府要对本地区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要注重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
(31)政府机关要带头节约。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53号)精神,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实施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节约办公用品。结合实际制定近期节能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32)广泛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建设节约型社会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要从孩子抓起。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在工矿企业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在学校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在宾馆饭店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在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在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做节约表率”活动,在全国质量月开展“降费减损兴质量”活动。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认真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