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奖级
第八条 农博会优质产品奖项设金奖、银奖和优质奖。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推荐申报。本次评奖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评奖产品须填写《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向组委会推荐申报。
第十条 资格审查。各州(市)组团单位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参评范围和条件,对所属各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产品严格审查,应优先考虑符合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产品。对申报产品按产品类别确定先后顺序填写《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汇总表》,连同《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一起,于8月25日前报送农博会组委会(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442号——市农业局院内)。
第十一条 专家评审。本次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产品评审小组,对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提出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审定。本次农博会组委会成立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小组提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获奖产品。
第十三条 颁发证书、奖牌。获奖产品由农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并通过印发文件、会议表彰和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奖产品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参与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公正评选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
第十六条 本届博览会所有申报参评产品,每项缴纳费用2000—5000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奖组联系电话:4141746,传真:4113687。
附表:1、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
2、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汇总表
3、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奖计分标准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表1: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单位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产品注册商标
注册时间
产品执行标准
标准号
品种审定
是□否□
审定时间
产品安全特征
无公害□绿色□有机□
生产规模
产值(万元)
年销售额(万元)
利润(万元)
近两年内曾获何种省或省以上奖励
产品主要特点
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
(印章)
地市展团意见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