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江市黄角井市场;
4、成都市沙帽街汽(摩)配件市场;
5、乐山市长江市场;
6、宜宾市真武路建材市场;
7、乐山市牛耳桥市场;
8、宜宾市西郊农贸服装市场;
9、峨眉山市双福茶叶市场;
10、广元市城南市场;
11、南充市顺庆区西门市场;
12、雅安市康藏路市场。
(三)重点区域。确定5个具有明显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制假售严重的区域,作为全省实施局部区域治理的重点:
1、广元市(农用机械、水泵);
2、雅安市、邛崃市(边销茶);
3、什邡市(复混肥、过磷酸钙);
4、汉源县(过磷酸钙);
5、井研县(食用盐)。
(四)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大案要案的范围:违法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涉及面广、造成人身伤害等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案件。各地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大案要案报送制度。各级政府和打假办要对查处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除以上确定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外,各市、地、州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些当地特产、当地资源和当地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作为本地区打击和治理的重点。
三、切实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务必收到实效
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各市、地、州政府(行署)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的打假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指导各市、地、州于7月底前制定出本地区的“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具体方案。
(一)落实打假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对“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层层负责。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本地区的“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具体方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抓住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地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特别是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尤其是生产者、经营者和承运者的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打假治劣、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对已确定的10类重点产品,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工商、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全省区域内的专项治理和专项执法大检查;同时要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确保整治落到实处。
(四)对已确定的12个重点市场、5个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所在地政府要立即提出整治方案和措施,整治工作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争取在较短时期内抓出成效。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地整治的情况要加强督查和指导。
(五)抓好大案要案的严厉查处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对于屡犯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查处。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不仅是“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三重一大”打假工作能否取得明显成效和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关键。要完善查处大案要案的运作机制,做到信息灵、反应快、成果大。对“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办案经费,要予以保证。
四、要与目前开展的几项工作相结合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会同有关部门,与目前开展的几项工作紧密衔接。
(一)要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国家监督抽查、地方日常监督检查既是监控产品质量状况行之有效的手段,也是发现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重要信息渠道,要紧密衔接、相辅相成,强化打假工作的力度。
(二)要与打假保名优工作相结合。省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进一步扩大全省打假保名优产品的保护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完善企业参与打假的运作机制。对名优产品跨地区的被假冒案件,各地要加强相互协作和支持,联手打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统一组织协调,统一部署。
(三)要与行业、区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地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产品,提出专项治理的实施步骤、政策界线和工作方案,突出行业治理和区域治理。对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必要时各地要采取协查、通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上下联动,区域合作,集中查处,力求做到治理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
(四)要与争创“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相结合。争创“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是在新形势下把打假扶优结合起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组成和延伸。当前,要认真实施“135”三年滚动计划。
(五)要与“清柜台”工作相结合。对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商业企业,巩固“清柜台”成果,制定并完善商业门店经营规范和考核办法,对优秀商场进行重点扶持宣传,树立产品质量样板柜台形象。对5000万元以下中小商业门店,要继续开展“清柜台”活动。
五、加强打假工作基础建设
当前,“三重一大”打假工作任务繁重,要认真作好以下几项重点基础工作:
(一)建立打假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对打假有功人员要及时表彰和奖励,并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对一线执法人员酌情给予特殊津贴和进行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打假队伍。各地要在打假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装备精良、反应迅速、运作灵活、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三)建立健全多方协作、联手打假的协作制度,建立大案要案通报、通令、协查和请示报告等制度,有效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介入此项工作,对阻碍、干扰打假工作的,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追究到底,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建立打假信息快速反应系统,运用高科技手段,形成打假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