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三)建立和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要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监管责任。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要强化责任,严格自律。食品企业法人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和重点,要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快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由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整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政法部门执法力量,实行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形成食品监管的强大合力。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7大类为重点产品;以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餐馆、农家乐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的行为,收购、贩卖、屠宰注水猪肉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为重点对象;突出儿童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通过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充分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取得的实效;积极宣传我省食品行业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省食品信誉;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培育消费信心;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同时要严厉打击和治理食品虚假广告。
由省食品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决定的落实工作,牵头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