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1.强化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一是抓好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教育。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的方法,对各级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集中进行1到2次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二是抓好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企业要把质量意识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年度质量意识教育不得少于4次。三是抓好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教育。每年结合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要通过教育,使各级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公民了解质量法律、法规对其责任、义务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人人为质量兴省做贡献的氛围。
2.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对质量兴省工作的导向作用。省内新闻媒体要对质量兴省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对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
附件:
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琦(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舜(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剑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冯 鸣(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黄树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龚旭光(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青年(省建设厅副厅长)
周文雄(省交通厅副厅长)
何少群(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黄良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黄少文(省商务厅副厅长)
白志勤(省卫生厅副厅长)
叶振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夏文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韩英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定民(省旅游局副局长)
韩 勇(省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李小幼(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叶振兴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智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65396470、65396482,传真:65396475。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有变动,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协调小组组长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