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3-25 浏览 26899 次
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基层医疗保障工程”,完善库区以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农村三项卫生服务功能,抓紧建立健全库区各级医疗机构、防疫和保障组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及应急反应机制。

  (三)建立健全困难移民生活保障机制,加强库区移民社会保障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促进转为城镇户口的失地农民和关闭破产搬迁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予以最低生活保障。对于生活困难的农村移民,民政部门应及时给予生活救济。市财政部门要积极向财政部汇报衔接,争取在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中解决我市库区低保补助资金缺口,努力扩大移民社会保障覆盖面。

四、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直接关系着三峡工程的长期运行、移民安稳致富和三峡库区以及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水环境治理,发展绿色航运,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库区生态屏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一)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

  按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全面推进库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快实施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2004年全部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积极开展船舶污染防治,2008年以前实现库区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完善万州、重庆等重点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建立三峡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的长效机制。市环保局要指导和督促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建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及生态整治项目前期论证。市建委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市市政委要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做好三峡水库水面漂浮物打捞清理工作。市经委要牵头加快工业污染源的治理,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市农业局要牵头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农业和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指导畜牧、水产养殖业的科学发展,努力减少面源污染。市交委要牵头做好船舶排污处置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抓紧实施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根据《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在2004年底前全面启动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争取到2010年项目区内森林覆盖率由19.4%提高到53.9%。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做好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的统筹协调工作。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综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从项目和资金上支持库周绿化带建设。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确保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按期完成

  在总结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库区各有关区县要在2004年底前启动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006年6月前完成工程任务,保证三峡工程三期蓄水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工程质量。

五、利用对口支援优势,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优化库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继续实施对口支援的政治优势和政策优势,围绕库区特色产业发展,创新方式,拓展领域,抓好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推进产业发展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探索创新对口支援方式,从过去“输血”型逐步转向以增强“造血”功能为主的项目投资型,积极引导东中部和国家大型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到库区投资建厂。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利用全国各地对口支援的有利条件,结合淹没企业搬迁与结构调整,积极引进区外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实现库区产业重组和优化,增强库区经济发展实力和后劲。在继续搞好公益性对口支援项目的同时,按照每年至少引进一个好的对口支援项目、输出一批劳务、交流培养一批库区干部的要求,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引进产业项目、劳务输出以及人才交流培训上来。引进产业项目要注意发挥比较优势,引进有市场、有效益、有技术的项目,帮助自己培育产业,提高竞争力。劳务输出要重点做好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人才交流培训要服务于库区产业发展需求,向库区培养科技干部,输送科技人才,鼓励主城区高校到库区开办分校和为库区定向培养产业技术人才。市移民局要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每季度汇总上报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委、市科委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改善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手段,完善招商管理,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以特色工业园区为平台,积极吸引外来企业、资金、技术、人才,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强化产业支撑,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要充分利用主城区“退二进三”和企业搬迁调整的机遇,引导主城区搬迁企业向库区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经委要会同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每季度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三)加强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提高项目成功率

  市移民局、市经委分别负责库区对口支援签约项目和库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每季度汇总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市经委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库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项目推介工作的意见。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市政府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和处理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和市政府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充实力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库区产业发展为中心任务,制定《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拟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检查考核,抓紧实施。

  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对库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以及生态环保的投入。加强对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实施《规划》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上下齐心,协同配合,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和各方支援的有利条件,加快构建库区特色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网络、生态环境屏障和社会事业保障体系,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三峡库区建设成为一个新型生态经济区。

  附件:1.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首批指导项目表(略)

     2.《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市政府各部门任务分解表(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