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科技成果中试和转化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以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大学科技园、西永微电子工业园、特色工业园、农业示范基地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服务功能。以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区县(自治县、市)和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支撑,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技术经纪、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以军转民为特色的重庆高交会的服务功能,建立一批区域性常设技术交易服务机构。
建立有效的共享制度和机制是三大科技平台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制定有利于促进各类科技资源共享的标准规范,建立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科技资源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打破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效能。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智力支撑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要牢固树立“大科技、大开放、大人才”的观念,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以实施“巴渝创新人才工程”为抓手,加大以“两院”院士、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首席专家为核心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培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在培养科技人才中的作用;重视中青年科技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
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使用。坚持以项目引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形成人才与项目的良性互动,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渝创新创业;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探索知识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创新文化环境。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事关发展的第一资源,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充分尊重人才个性,鼓励拼搏与创新,加强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和谐共处的宽松环境;加强科研职业道德建设,遏制科学技术研究中的浮躁风气和学术不良风气。
(五)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实施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强化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
加强专利保护,建立完善市区两级专利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强化科技工作的专利导向,把专利获取和实施作为科技计划资助、科技成果认定的重要评价内容。建立专利资助制度,实施重点企业专利服务行动,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专利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全民专利意识,加大专利执法和调处力度。
加大技术标准研究投入,增强技术标准工作基础,推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六)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度
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扩大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分享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
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的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更加重视智力引进工作。积极引进国际大公司、大集团来渝设立研发机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鼓励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重大科技合作计划,支持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扩大在国际学术活动中的影响。扩大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出口,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国内科技合作。进一步拓宽渝川黔等区域科技合作的领域,加强与香港、上海等发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科技合作层次与水平。鼓励和支持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实行高位嫁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大型企业集团来渝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鼓励跨区域联合申报、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七)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是科技进步的两个重要方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群众科技素质,使广大群众理解科技,支持科技,参与科技,分享科技发展带来的福祉。
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重庆市市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把科学技术普及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重视提高农村妇女和三峡库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系统性的校内外科技探索和科技体验活动,加强创新教育,培养青少年创新意识和能力。加强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科普场馆、科普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提高运营质量。建设和管理好重庆科技馆,充分发挥其科普阵地作用。建立科研机构、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科普宣传紧密结合,探索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繁荣科普创作,打造优秀科普品牌。大力培养科普专业化人才。
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的优势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形成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强本纲要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按照轻重缓急,在“十一五”规划中做出相应部署和安排。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我市的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新突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进行及时的、必要的调整、充实和加强。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区县、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方面的科技力量,分工负责、大力协同,共同推动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