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7 浏览 43376 次
术标准体系建设。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六)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度

  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扩大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分享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

  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的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更加重视智力引进工作。积极引进国际大公司、大集团来渝设立研发机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鼓励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重大科技合作计划,支持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扩大在国际学术活动中的影响。扩大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出口,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国内科技合作。进一步拓宽渝川黔等区域科技合作的领域,加强与香港、上海等发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科技合作层次与水平。鼓励和支持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实行高位嫁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大型企业集团来渝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鼓励跨区域联合申报、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七)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是科技进步的两个重要方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群众科技素质,使广大群众理解科技,支持科技,参与科技,分享科技发展带来的福祉。

  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重庆市市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把科学技术普及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重视提高农村妇女和三峡库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系统性的校内外科技探索和科技体验活动,加强创新教育,培养青少年创新意识和能力。加强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科普场馆、科普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提高运营质量。建设和管理好重庆科技馆,充分发挥其科普阵地作用。建立科研机构、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科普宣传紧密结合,探索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繁荣科普创作,打造优秀科普品牌。大力培养科普专业化人才。

  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的优势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形成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强本纲要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按照轻重缓急,在“十一五”规划中做出相应部署和安排。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我市的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新突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进行及时的、必要的调整、充实和加强。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区县、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方面的科技力量,分工负责、大力协同,共同推动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