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岸带区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研究;
(4)海洋调查与开发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
(5)海洋灾害与防治对策的研究。
(二)林业
1、沿海沙滩防护林湿地经营技术研究;
2、沿海沙滩防护林带更新换代技术研究;
3、特色水果的保质与改良研究与开发;
4、山坡地的开发利用研究;
5、陆地生态林业经营技术研究;
6、采石取土退化林地复绿与经营技术研究;
7、水源涵养林造林与经营技术研究;
8、商品林综合开发研究;
9、山区旅游资源开发研究,景观林业建设与经营技术研究;
10、生态公益林低等级林改造与经营技术研究;
11、汕头市红树林生态系统建设与技术研究;
12、水源涵养林品种改造与经营研究;
13、森林火灾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14、适用林业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15、珍稀野生乡土花卉的驯化与应用研究;
16、中草药、食用真菌等山区经济作物的种植与开发研究。
(三)狭义农业(包括水利)
休闲观光农业开发技术
1、项目的开发论证;
2、蔬菜、水果、花卉和苗圃园艺与旅游结合的研究与开发。
粮食产业开发技术
1、优质高效粮食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与引进;
2、标准化生产的多种技术组装集成研究与开发;
3、粮食加工技术研究与开发。
蔬菜业生产与开发技术
1、新型先进栽培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2、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研究与开发;
3、无土栽培及工厂化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4、潮汕小菜加工技术的改进与创新研究;
5、蔬菜杂种优势的利用研究;
6、潮汕蔬菜品种资源的收集整理利用研究;
7、耐热抗病优质蔬菜新品种的引进培育推广;
8、蔬菜良种产业化开发;
9、特色蔬菜检疫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与防治技术研究及其推广应用。
水果业生产与开发技术
1、潮汕蕉柑、樟林番荔枝、西胪杨梅、雷岭荔枝、金玉三棱橄榄、胪岗脐橙、澄海林檎等特色水果的良种培育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研究示范;
2、水果采后保鲜及运销技术的研究;
3、特色水果资源保护与改良研究;
4、特色水果检疫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与防治技术研究及其推广应用。
花卉业生产与开发技术
名贵花卉的选育种及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畜牧业生产与开发技术
1、优良品种选育与繁殖;
2、杂交优势研究;
3、优良牧草及饲料作物的引进与开发利用;
4、绿色饲料的研究与加工生产;
5、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6、降低畜禽产品药物残留技术研究;
7、畜牧业设施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引进推广应用;
8、畜禽饲养标准研究和推广;
9、节粮型、草食型畜禽饲养技术研究与推广;
10、汕头市优稀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究;
11、规模化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水利技术
1、节水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水库的综合利用研究;
3、江河污染的综合防治研究;
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研究。
(四)综合开发技术
1、立体生态种养技术研究;
2、污染物生物处理技术研究;
3、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技术研究。
(五)农产品深加工技术
1、深加工工艺研究;
2、农产品深加工生产设备的研制。
(六)农业机械应用技术
1、插(抛)秧机械的研究、改进与推广;
2、喷(滴)灌机械的应用及推广;
3、新型先进农业机械的引进与推广应用。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实施本《纲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强有力领导和支持是关键。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本规划纲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党政第一把手必须亲抓第一生产力,把组织领导实施本规划纲要,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摆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证、资金支持和人才、技术保障。要把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各项主要目标列入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发挥由专家组成的市政府科技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搞好农业科技发展项目的论证以实现科技决策。各区县要根据本纲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地相应的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要调整市科教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结构,增加农业科技成员比例,把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工作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内容。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科技咨询委员会组成,分设农业科技咨询小组,增强农业科技专家力量。
(二)加强农业科技法制建设,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本市实际,运用地方立法权,适时制定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持技术创新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在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农业土地的出租、转让、交换、入股等规定,制订鼓励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农业科技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资源开发持续发展。加强对有关科技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对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国家、省、市有关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科技兴农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引导支持力度,促进企业、风险资本、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风险资本和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多元科技兴农投入体系。要出台社会投资农业科技产业的管理办法,促进国内外商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的积极性。各级政府每年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要高于其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涉及农业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在工程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用于与工程相关的科技工作。要加大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农业科技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科技项目经费,大力推荐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要建立符合科技体制改革要求的科技兴农项目管理方法,实行项目的专家论证、项目中期考核评估、项目结束评审鉴定等方法,加强对科技兴农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的综合管理。农业科技企业要将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对转制为企业的农业科技机构和对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农业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允许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农业科技基金,专门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奖励农业科技人员。要创造条件,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贴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业科技产业化项目。鼓励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展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帮助民间投资者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
(四)大力吸引和培养农业科技人才。重点抓好科技带头人、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适应知识经济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等三支队伍建设,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培训机构培养大批农业科技人才。在科技兴农规划实施过程中,培养带动一批农业科学及相关学科的技术人才的成长,加快培育和造就一支由学术带头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农业科技企业家和科技管理专家组成的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加速提高我市的农业科技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和扶贫资金时,要安排一部分作为农村劳动人员培养经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作为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建设经费。
(五)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我市农业企业与各方面科技力量的联合。要充分发挥汕头大学在人才和科研设备上的优势,重点鼓励我市企业与汕大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我市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要大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生产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有较强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农业技术开发型龙头企业,作为科技兴农技术开发的主体,并促进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与这些企业的强强联合,使之成为我市科技兴农的主力。
(六)鼓励研究、制造、引进和推广适应我市农业发展需求的先进农业机械。对我市厂家制造、引进吸收和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机械的申报项目,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在立项、技改、贷款贴息等市政府各项扶持资金中予以优先支持。大力扶持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服务中介组织,促进农业机械股份制公司、农业机械合作社、农业机械专业户的发展,着力培育农机作业、销售、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市场。
(七)积极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农业科技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进行农业科技合作,争取国外技术和资金的援助,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资金、人才;鼓励我市企业利用保税区进口设备免税、免证等特殊政策,加快引进先进的农业科研及应用技术装备;选派一批我市的农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开展农业技术的国际交流,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科技的总体素质和水平。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以及经济协作区的农业高技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区域的农业资源开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科研机构以及农业科技人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项目应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对须申请新品种保护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逐步形成具有行业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及时查处假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九)加强对wto有关农业规则的学习培训与咨询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wto有关农业规则研究,开展对wto有关农业规则的学习培训与咨询工作,促进我市企业遵守和运用规则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