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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1-09-01
【实施日期】2001-09-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北京地区2000年度“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1年9月1日
根据《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进行了2000年度出口收汇考核评定工作。此次评定结果的有效期为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现将北京地区(含中央进出口企业)年度评定为“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布。
依据《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将分别对本次评定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给予奖惩。
附件:
2000年度北京地区“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名单
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开发公司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