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
下一主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
4.8、努力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政策意见》,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优惠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意见》、《汕头市扶持家禽养殖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努力探索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办法,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五大农业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确保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菜篮子”工程、农林牧渔业技术推广、林业生态建设等重点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投资农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创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农业投入。
4.9、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优势农业区域化的发展,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增强农业经济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把优势农业区域化的发展,放在农业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有序发展。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创建优势农业区域,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谋利益的农村干部队伍,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