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清理整顿。在对企业分类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区别对待。对a类企业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实行扶优扶强,积极支持其上规模、上档次。对b类企业,督促其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限期整改,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后,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c类企业,给予一定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对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要落实重点监管措施;对经整改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转为d类企业。对d类企业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关停并转,对其中无证照、黑窝点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4.清理标准,健全体系。质监部门要尽快清理地方食品标准和企业备案标准,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主要指标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同时,要抓紧整合全市现有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并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的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3月10日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于2006年3月10日前将整顿工作情况报市食安委,由市食安委汇总整理后上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和各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各区县、镇和街道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整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为切实抓好这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顿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食安委、市质监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经贸、公安、农业、税务、工商、林业、海洋渔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市食安委牵头负责并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安委。领导小组主要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的整顿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和街道要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调整并充实镇和街道基层食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力量,并与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自律承诺书,对企业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食安委、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通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市食安委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实施工作,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行为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注销、吊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负责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注销、吊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注销、吊销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经贸部门: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指导、协调、督促各区县经贸局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农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和渔业初级产品生产阶段投入品的质量监管,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农产品、水产(养殖)品流入生产加工领域的,及时依法查处。
宣传部门:要根据整顿各个阶段的不同要求,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宣传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充分报道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并有选择地曝光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会同各监管部门协调相关工作。
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
(三)从严整顿,严厉打击。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开展整顿活动时,应集中力量,切实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及时处理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大、影响恶劣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在整顿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机关人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必须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设立公开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线索,营造有利于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引导,改进服务。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积极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支持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食品生产标准发展优质精深加工食品的生产。积极培育大型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发挥其对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合作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社会信誉的品牌企业,提升我市食品产业水平和知名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区域性或行业性等技术服务机构,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开发、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加快发展专业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