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4-26 浏览 25748 次
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委托代耕等方式进行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对收回的耕地,发包方要重新发包,不得荒芜或改作非农用地。

  (七)预防和制止耕地抛荒。增强责任意识,珍惜土地,确保生产能力。加强对抛荒耕地的监控,对因工作不力,乡镇辖区内出现耕地抛荒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努力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八)切实保证粮食生产面积。努力确保今年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中有增、粮食总产稳中有增、质量效益稳中有增。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790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580亿斤以上。大力发展双季稻生产,坚决遏制“双改单”现象。高度重视早稻生产,全省要确保早稻面积2400万亩以上,力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九)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突出抓好优质稻开发,提高水稻生产的优质率比重。按照“连片种植,一片一种”的原则,抓好优质稻生产规划布局,确定重点发展区域,加快粮食标准化生产步伐,在粮食主产县和优质稻产区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提高粮食的品质。全省优质稻面积要达到4300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要突破1000万亩。积极发展适销对路旱粮生产,调优粮食产业结构。加大超级稻推广力度,力争超级稻面积突破1000万亩。加快龙头企业的改造升级,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的粮食加工龙头,提高粮食精深加工的水平和能力,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增值增效。

  (十)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以全国粮食高产创建年活动为契机,把高产创建作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整体效益的中心工作来抓,2008年在全省粮食优势产区建设110个万亩高产示范片。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的要求,组织重大增产技术攻关,落实有效的增产技术措施,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确定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有机统一的粮食高产示范体系,确保粮食高产创建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十一)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以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鼓励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开发研制、组装、配套、集成和示范,推广机械化等节本增效技术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化肥深施等增强土壤肥力技术。加强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开展水稻机插研究与示范,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十二)继续抓好减灾防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减灾夺取丰收的思想,抓紧完善各项防灾减灾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灾情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大抗灾救灾力度,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五、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十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严格考核,力争2008年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免疫密度100%。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重点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切实落实休市、消毒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加强防疫管理,及时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十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机制,在对乡镇动物防疫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乡村实际打防疫针数量,对乡、村动物防疫员给予劳务补助,以调动基层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领导

  (十五)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各级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三农”工作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农业和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农业和粮食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六)尽快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形成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合力,把好处和实惠不折不扣地给予农民。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采取干部进村讲解、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迅速使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十七)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切实抓好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加强农资调运和价格监管,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煤、电等调度,保障农资生产企业的生产需求。抓好柴油的调剂供应,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加强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尤其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信贷投入,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和粮食生产,为实现全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八)严格实行目标管理。省政府将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实行严格的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并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双季稻增加面积较多、制止耕地抛荒成效明显、粮食单产和总产水平明显提高的市州、县市区进行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双季改单季和耕地抛荒现象突出的地方,除按比例扣减粮食生产奖励资金外,是粮食生产大县的,要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目标管理措施。

  (十九)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决定精神,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贯彻本决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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