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部门协调,推进气象事业加快发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协同气象部门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科技部门要为气象科研提供必要的支撑;农业、林业、水利、水文、海洋、交通、环保、卫生、航空、港口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业务协作。气象部门要主动和包括驻地部队在内的有关部门开展业务合作和课题研究,共同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水平和内涵,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