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科技培训工作。
为落实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任务,使全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接受比较系统的培训,较大幅度地提高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我厅已制定了《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要根据该培训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辖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我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4]351号)文的要求,将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强化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日常管理。
(一)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检查落实。厅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村级农民技术员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制定培训总体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等。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要根据种植业和畜牧兽医业等不同行业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岗位职责;组织实施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布置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工作任务,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充分调动广大村级农民技术员的积极性。
(二)按时逐级上报管理工作情况。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情况实行每半年逐级汇报一次。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向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汇报村级农民技术员日常管理工作情况;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于每年的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本设区市的村级农民技术员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报送我厅村级农技术员办公室。我厅村级农技员办公室负责向省农办报送全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情况。
附件: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
附件:
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
福建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