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1 浏览 24141 次
质量抽检、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档案为重点,突出重点作物和重点地区,组织种子质量抽检,重点抽检杂交水稻、春播蔬菜、瓜类种子。各设区市农业局要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检,并把种子质量抽检计划于3月5日上报省农业执法总队和省种子总站。加强对种子进、销台帐,销售种子开具票据等经营档案的全面清理检查和指导,规范种子经营档案,依法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建立种子质量追溯制度。对已发放的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查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未经审定而擅自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

  二是配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在全省开展复混肥、配方肥质量、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的质量抽检,抽检60个批次,其中莆田、泉州各10个批次,三明、南平各20个批次。各地应于3月上旬完成抽样工作。

  三是开展农药有效成份抽检200个批次,其中,福州、泉州、龙岩、宁德各20个批次,漳州、三明、南平各30个批次,莆田、厦门和省农业执法总队各10个批次;开展非标明成份抽检300个批次,主要针对使用于果树、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的农药,其中,福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和省农业执法总队各30个批次,泉州、漳州各40个批次,厦门、龙岩各20个批次。各地应于3月中旬完成抽样工作。

  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春耕备耕期间,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面向乡镇、面向农民、面向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发布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创造农村的放心农资市场环境。一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墟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科技和法律知识咨询和培训,积极向农民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品种与产销信息,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二要积极引导行业监督和自律,推介一批重质量、讲信誉、严守法、优服务的农资企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并予以正面宣传,发挥其带动、示范和引导作用。三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或公益宣传,发布监管信息,曝光典型案件,为春季农资打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做好督促检查和情况上报、总结工作

  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分析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提高。各设区市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及时上报和通报各地进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每月15日和30日要按时上报本专项工作统计信息,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序开展。专项行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于5月30日前向省农业执法总队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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