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落实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
15、强化规划引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编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衔接。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工作切入点,用产业集群规划指导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区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在全省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沿海一线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港口、中心城市、沿海交通大干线及对外开放优势,加强闽港澳台经贸合作,把握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有效吸引台湾产业向我省转移集聚,推进产业向高端发展,扩大专业市场辐射范围,实现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山区要发挥比较优势,不断强化沿海意识,充分利用高速路网及先进通讯网络,主动接受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要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强集聚效应,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主动与沿海产业对接,缩小发展差距。
16、创新工作机制。创新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的界限,加强沟通与协调,集聚各部门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动态,主动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协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建立健全全省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集群;各设区的市要围绕全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产业配套,做大做强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各县(市)要主动与全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发展相衔接,充分挖掘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产业集群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投资。2010年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省科技三项费用应优先用于产业集群内能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省产学研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集群内产学研项目开发。
17、改善集聚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进出省公路通道建设为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联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输配电工程建设,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的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部门合资建设11万千伏变电站。鼓励在蒸汽动力和供热需求大的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装置,凡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热电联产装置,多余电量允许上网,电价由省物价部门给予合理确定。完善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制度。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新增长点项目,实现滚动发展。建立省级能源储备制度,做好油、煤重要能源的储备,加大运输协调力度,确保重点企业、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落实省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出台《福建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负荷管理,建立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优化用电配置。
18、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商品市场建设。引导和鼓励多元化投资,加快省重点产业集群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的产品市场中心,合理发展相关卫星市场。鼓励和推进现有的批发市场向专业市场转变,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现代物流平台建设。根据我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区域性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构建不同能级的现代物流圈。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培育专业物流市场。推广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采用“联合采购、集中管理、统一配送、分散经营生产”的物流管理模式。打造高速、便捷、通畅的物流通道,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货代、港务等口岸系统与物流配送系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通关速度与货物集散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其在工业化中的倍增和催化作用,提升制造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企业信息化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重点扶持技术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企业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和产品检测检验中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成果共享。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联络司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组成强有力的法律事务顾问服务团,加强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服务,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室,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加强合同管理,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好法律服务。加快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区域金融资源,畅通各种融资渠道。建立银企会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培育产业集群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手段。推动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关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国家对担保公司的优惠政策。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产业集群的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典当业,鼓励其为中小企业服务。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在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孵化器,吸引各类风险资本,为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潜力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19、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继续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涉外律师、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中介服务机构。筛选和鼓励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管理运作规范的商业化中介机构及推动和引导一批公益性中介机构为产业集群服务,推动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重点的创业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坚持民间性、自律性原则,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以行业自律、反倾销诉讼、产业信息、技术交流、对外协作、招商引资、职工技能培训和营销联盟为重点,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统计、培训、会展、招标、名牌认定、行业质量标准制定、价格协调和公信证明等工作。加快信息咨询服务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同业公会或商会,培育和引进有实力的信息服务机构(icp)和应用服务提供商(asp),通过有形和无形的信息交流渠道,依法定期发布企业、产品、技术、市场等统计信息,建立起规范的市场信息引导机制。
20、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强化劳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广开放式、委托式研发,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吸引国际、国内优秀科研技术人才。促进人才创业,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建设。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代理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完善适应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技术培训基地,调整学科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和裁员行为,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优化用工环境,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消除限制农民工就业的各项不合理规定与收费,促进就业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多层次、跨地域的合作,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21、注重人文环境建设。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厚爱企业、支持企业、保护企业的和谐社会氛围,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加强产业文化建设,培植诚信文化、协作文化、创新文化、人本文化。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企业交流,加快信息、知识等转移扩散,促进产业融合。以企业征信为突破点,以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将企业征信列入全省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完善行业信用档案,开展服务联合征信和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企业信用自律,建立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