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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充分运用数字福建政务网,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明确各部门对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分工,避免重复与冲突,由农业、渔业部门负责发布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养殖用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负责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健全食品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正确评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绩和问题。
(五)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省政府法制办要抓紧组织出台《福建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超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在国家修订出台《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出台我省的实施办法,同时要加快《福建省酒类管理条例(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加快健全食品安全的法规体系。省质监局要加快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的制定与出台工作。省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调整,清理、修订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适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