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4 浏览 26285 次

【颁布日期】2005-11-19

【实施日期】2005-11-19

【有效性】有效

【全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

闽政[2005]第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推动我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履行人民政府的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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