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育新农民。按照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培养产业工人和产业农民为重点,以引导农民双向创业为目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加快推进户籍、教育、就业、社会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体制创新,积极鼓励和支持外出创业有成者回乡创业。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训农民工3万人,农村“两生”(当年毕业未继续就读的初、高中生)专业技术培训达到95%以上,农村人口向非农转移每年递增5%以上。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造就一批有理想、有文化、有技能、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添新活力。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切实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扎实做好项目的编制、论证,整合包装一批生态基地、资源加工、城镇建设等项目,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引导外地大企业、大财团、大资本进入农村各个领域,培育一批大龙头,建设一批大基地,发展一批大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拓展长三角市场,努力把黄山农产品打出去,推向国内外市场。
7、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新支撑。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新安江等流域的综合治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月潭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切实抓好“四大灌区”及水利灌溉设施配套挖潜,大力清理整修当家塘、陈井和沟渠,搞好蓄水池等水源工程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力争“十一五”末,全市90%以上农民用上卫生安全自来水。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大“三线一流域”生态走廊建设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产工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
8、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建设新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即着手村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所有镇要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有条件的要完成详细规划。100个示范村要在2006年上半年以前、其他村要在2007年完成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传统文化生态,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历史文脉,体现徽风徽韵,不搞千篇一律。村庄建设一定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郊周围村镇,可以结合重点建设工程,鼓励规划建设社区型农民新村,鼓励农民向新区集中,农民向居民转变,努力打造一批具有黄山特色的样板村。公路沿线、景区周围经济基础较好的村镇,要按照“路畅、山绿、镇兴、民富”的要求,从村容村貌整治入手,重点加强村庄道路、农田水利、公共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规划有序、环境整洁、景观生态、村风文明的示范村和旅游文化村。偏远山区的村镇,根据其地理位置、生产条件、村风民情等情况,合理规划,分类指导,打造一批生态村、科技村、沼气村。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移民新村,逐步把深山区、高山区的农民移下来。
9、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农村公共产品供应新机制、“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行“公司+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六大主导产业市级行业协会,培育10-15个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齐全、辐射带动万户以上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资供应体系、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和致富带头人,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向规模集中,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10、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塑造农村新风貌。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动力,扎实推进“一池四改”(沼气池、改路、改水、改圈、改厕),加快村组道路、河道两旁、村庄周围绿化美化,加快垃圾集中堆放场和垃圾池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市60%以上的村镇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扎实开展法制、科技、文化、卫生“四进村”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村镇文化活动中心、村民健身休闲中心和医疗保健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文化名村。
11、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创建好班子。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好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以“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抓好村级班子建设,选准配强领路人,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健全村民自治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村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和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工作。认真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离任审计制、民主评议会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干部村民选、大事村民议、财务村民管。结合“五五”普法,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诚信意识。
四、主要措施
12、抓好典型示范。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重点建设100个新农村示范点。在全市筛选100个基础好、品位高、具有特色的村,采取政策倾斜的方式精心打造,创特色,树品牌,努力培植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明星”示范点。推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企业援村”制度,对100个示范点,从市县两级选择100个单位进行帮扶,明确100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联系,并从市、县(区)、镇(乡)分别抽调1名同志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点建设。积极落实部分企业对口支持示范村建设,力求做到以城带村、以工补农,城乡联动、协调发展,努力探索一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加快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继续坚持扶贫工作责任制和联村帮扶机制,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13、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精心部署,广泛动员,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新闻媒体要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14、明确部门职责。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负责在今明两年内对全市县、乡规划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岗位培训,并提供楼院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和防控地质灾害工作。交通部门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行政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乡村公路建设计划。城建、农业部门和共青团要抓好环境整治、农林生产、水利兴修以及改水、改厕、改圈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教育部门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农业、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文化部门要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农村的村务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15、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每个示范村市县(区)财政各安排1万元,作为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新农村生产发展建设项目的贷款由农行和信用社负责落实。要把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要捆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新家园。
16、强化政策扶持。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行政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县区、乡镇财政统筹安排;交通部门要协助乡镇搞好乡村公路规划,并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费用只收取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勘察设计任务;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要加大对乱批土地、乱收费的查处力度。
17、严格目标考核。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区县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每年初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年中抽查,年底考核验收。对检查验收达标的村,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
18、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基础在村,关键在区县。各区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并做好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核,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维权和技能培训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村组,全面了解产业发展、村庄道路、住房结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等情况,因地制宜,帮助村组科学编制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发动群众,不断掀起新农村建设的新高潮。